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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保护工程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;公共场所必须按照“国标”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……省气象局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,近日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》。
该通知要求,大型建设工程、重点工程、文物保护工程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、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,均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。各类防雷建筑物、电力和通信设施、易燃易爆场所、人口聚集公共场所等,须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“三同时”。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未经气象主管机构核准不得施工,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。爆炸危险场所的防雷电装置必须每半年检测一次,其他防雷电装置必须每年检测一次,检测不合格的,限期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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